“二丫!周二丫!妳在干嘛?没听到我说的大事件吗?咱老大在山上捉了一个“小夫郎”回来呢! ”
“妳满嘴胡咧咧什么,老大怎会胡乱捉人?还小夫郎咧?老大可是说了她是早有了夫郎的人,当心老大等会儿给妳一顿胖揍。”
周二丫懒得理她。挑了一颗野桑椹丢进嘴里,虽然很酸,但还是带有一点甜,马儿应会喜欢,所以就将一整把的桑椹喂给了爱马。
“嘿!吃这么好!老娘都快一个月没吃果子了,妳们这三个家伙命比我好。嘶──啊,酸! ”
吴起从马嘴裡抢下了一颗野桑椹吃,被酸得脸都皱了。不过后来就觉得还成,吞下后还想抢一颗,却被三匹马同时喷气扬蹄给赶走。
“啧,脾气还真大,只是分一颗吃吃也不行,小气鬼! ”
吴起也没再抢,回报马儿一个龇牙咧嘴的怪表情后,扯着周二丫的肩膀道︰
“妳以为我在乱说吗?不信?来来,回过头来看一下,老大揹着小哥儿不好走快,所以慢了我一步,现在正好走下山了。瞧,就在那儿! ”
说着,吴起一副“妳瞧”的用双手将人掰了个方向。
周二丫被吴起强制转了个半身子望向东边的方向,确实看到了远处她们家老大的身影,正从一片半人高的草丛中转出来──
“咦?! ”老大背上,还真的揹了一个人!
“老大揹的真是个小哥儿?”
周二丫也感觉到非常的讶异,简直不可思议!
“可不是!我要帮老大揹,她还不乐意,非要自己揹呢。 ”
吴起不知道在胡想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事,一脸笑得贱兮兮的。
“这片荒山上并没有住人,怎么会有小哥儿?”周二丫不解。
“谁管他怎么会在山上的,反正他现在是老大的了。”
“妳别胡说,咱是兵,又不是匪,再说老大可是有个家室的人了。”
“是兵是匪有差吗?有家室又怎么着,老大如果想要,三夫四侍自不在话下。所以那个小哥儿就是老大想要,也是那小哥儿的福气。”吴起就是这样认定。
“这裡是有王法在管的,再说,就算老大想要那小哥儿当小的,也得先问问他的家人吧。”周二丫提醒。
“没王法管的世道,谁拳头大就听谁的。有王法管的世道,那谁权势大就听谁的。而咱老大拳头大,权势也大,只是纳个村哥儿为夫侍又怎么了?”吴起所认定的道理,一向是简单粗暴又实际的。
“至少要让那村哥儿和他的家人同意。”周二丫觉得做人还是应该讲些道理。
“难得老大想男人了,谁敢不同意! 搞不好他家人一知道老大身份,还巴不得亲自将人洗白白的送上炕头呢。”吴起举着拳头哼道。
周二丫扯了根草咬在嘴里,看着老大朝她们走近,再也没说些什么,心中倒是同意吴起所说的︰如果老大想要,有什么不可以?不过是一个村哥儿。是啊,不过是一个村哥儿……
但是,老大为什么就将人用揹的下山呢?老大想的,真是让人愈想愈不解。
别说周二丫不解,连将人背下山的某女,自己都不解。
就算人昏睡着,大可直接将人弄醒了,让他自个走不就得了吗?或者让吴起揹下山来也行,实在没有非要自己亲自揹的道理吧。
偏偏,她竟是亲自揹人下山来了。
还拒绝了吴起代劳的提议,非自己将人揹了下来。
走到两名下属面前,年轻女子轻松地将仍然累昏的小哥儿以一个巧劲给放在自己的战马上。
虽然揹着人走了很长一段山路,却不见她气息紊乱或满头大汗──总归结起来,应该是那小哥儿不高也不胖,所以背起来倒是省力气得很。
也不理会吴起对她挤眉弄眼的怪表情,女人简单的对两人说了下刚刚山上的情况......
“有熊!老大,那我去弄回来,不然丢在湖裡也可惜。”
“随妳。”
“熊掌留给老大您。”
这时,周二丫听着听着,虽也觉得那小哥儿挺强悍的,不过重点没有放在他那儿,而是开始出神。
老大从军这四年的军旅里,在战场上揹过重伤的战友、下属、上司,当然,更揹过无数的战利品──但不包括男人。
从来没有想过老大会亲自揹一个男人下山,并且没有半点的勉强。
听老大说了,她也不过对人家村哥儿就那么一面之缘,只让她看了一场人熊追逐战而已,怎么就放不下了呢?
搞不懂。
既然搞不懂,就随老大自己心意而动好了,人也不用忙着想出个一二三四的,反正总有一天会想清楚,不用急。只要不是关乎生死大事,老大很少会为难自己的脑子。
“周二丫,想什么呢!”
“没。”
女人瞪了周二丫一眼,从马的皮革裡取出一封信函,然后对其说道︰“喏,妳拿我的印信还有这封荐函,去清泉军营走一趟,与王教尉说一声,咱们三天后到。”说完,将印信解下并与信函一併交给周二丫。
“是! ”周二丫立即上马,领命而去。
“老大,那我呢?”
“妳跟我回城裡客栈,然后找廖军师给我治办回乡礼。”
“是,到时召集几个姐妹过来一起抬熊。”吴起领命完,忍不住偷瞄那个趴在老大爱马上的村哥儿几眼,小声问︰“老大,这个村哥儿,您就这样带着走?”
“妳有意见?”女人假笑问。
“没意见没意见,老大,我先走一步啦,四下无人您随意哈。 ”话完飞身上马,一下子跑得不见人影。
女人嘴角抽了抽。明明没有什么绮思,被吴起这个浑人乱说一通后,却是有些不自在了。
拍了拍还在低头吃草的爱马,女人走到可以看清小哥儿侧脸的方位,盯着他那张年少而清丽秀美的脸蛋。
她也看过不少长得好看的公子哥儿,只是,不知为何眼下的人儿,就是特别的得她眼缘。
从他被一头熊勐追到水裡,竟然毫髮无伤来看,这小哥儿不但身子灵活,也挺有力气的,应该有很丰富的打猎经验。
能被一头熊穷逐勐追之下活下来的小哥儿本质上应该是绝对强悍的,女人对他的强悍没任何感觉,不觉得好,也不觉得不好。
只是一看就觉得这小男儿与一般小哥儿有着截然不同的气质。可是她却觉得这小男儿这样很好,很对她的脾胃,于是目光不由自主只放在人家身上。
她记忆力还不错,但凡她见过的人事物,大多过目不忘,就算将近四年没见过的乡民,大多都还记得哪个人的声音与容貌,但,为何只有这个小哥儿,她却是一点印象都没有?难道是新搬来的猎户人家?
还有......
有点伤脑筋,虽是因为救人事急从权,但,与他有了肌肤之亲也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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