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腿像被拧过似的发麻发软,祁伟想起来他好几天没吃饭了,眼睛有点昏花,他使劲儿眨了眨,视野稍微清晰,然后,出现了一双带铆钉的朋克马靴。
祁伟几乎是僵硬地,用视线缠住靴头,再有气无力地沿着脚踝一点点爬上去。
几点细小的烟灰随着十三指尖的微颤而抖落,戏弄而轻盈地拂过祁伟的脸。
十三居高临下,眉目间竟有丝丝祁伟未曾见过的狠。
“以后别再来找我,如果你还想继续在黎城混下去的话。”
祁伟用力地吞了口唾沫。
十三悠悠弹着烟灰,目光陡然变得凶狠。
“还有,你最好不要对乔思沐再有什么非分之想。否则我保证让你后悔一辈子!”
……
打发走祁伟,十三回了自己的纸醉金迷。
会所还未营业,但内部如往常一样,该擦杯子的该搬酒的该算账的,都井然有序。
除了,过分的安静——有窸窸窣窣的脚步声,却没有往日插科打诨的轻松谈笑。
但十三并没有注意这些,她的目光一开始就只盯在吧台旁边坐着的女人身上。
女人坐姿相当挺拔,双肩平直,脊背到腰几乎挺成一条严苛的直线。
她的头发不长,刚刚过肩而已,十三站在偏右的位置,能够看到她黑色发丝后面,隐隐露出的一小截细白脖颈。
阿三从厨房出来,一眼看见十三,愣了愣,随即努努嘴,朝她示意。
十三摆摆下巴,示意自己明白,阿三便又悄悄退回厨房。
与此同时,女人回过了头。
“哟,回来了?”女人笑道,“好久不见啊!”
十三点点头,插着裤兜走到吧台后面,从口袋摸出刚刚的银色烟盒。
拇指挑开烟盒,十三手腕一抖,顶出一根香烟,递给女人。
“谢了。”
女人接过细细的烟,叼进嘴里,十三随即摸出打火机,啪的一声点着,右手挡着,伸到女人跟前。
女人微微一笑,朝前一倾,把烟凑到微微跳动的蓝色火苗上。
一缕淡淡的烟雾升起,女人直起身,十三噌的盖上打火机,问:“这次什么情况?”
“老样子。”女人回答。
十三没再多问,只是看着女人。
女人极美,是那种见过就会魂牵梦绕的美。
但第一眼看见并且记住的,又绝不是她的美,而是她脸上的刀疤。
自眉心斜贯而下,从鼻梁和眼角之间延伸至右半脸,像是被刀刃生生劈过。
虽然经过修整,已经没有狰狞可怖的感觉,但依然带着些凶狠的意味。
毫不避讳脸上刀疤的人,大约都能给人一种气场上震慑,即便她是个女人。
十三和女人对视了一会儿,忽然笑了笑,转过身从吧台后的酒柜上挑出几瓶酒,按照某种比例倒在银色的调酒器里。
扣紧盖子,十三一边摇着调酒器,一边从旁的杯架上拿过一个三角高脚杯,摆在干净的吧台上。
手腕灵活的翻转,片刻,她打开盖子,把混合的酒液倒在高脚杯里,然后用调酒棒轻轻一搅。
明明浑浊的酒液顷刻分出层次,透出晶莹的蓝和魅惑的红,十三拿冰夹从冷藏盒里夹了一片柠檬卡在杯沿上,随后将高脚杯推到女人面前。
“谢了。”
沈晋勾了勾唇角,抬起高脚杯小饮品尝。
十三收掉调酒器,给自己倒了小半杯纯酒,转出来坐到沈晋身边。
两人碰了杯,十三又点了一支烟。
“你不是戒烟了吗?”沈晋看着十三,用眼睛瞟了一下她的指尖,“怎么又抽上了?”
十三弯了弯唇,仰头吐出一口轻飘的烟雾。
“你不是也戒烟了吗?”
“是啊,”沈晋捏起高脚杯喝了一口斑斓的酒液,“但这不是跟你一样吗?”
两人都笑了笑。
十三两指夹住香烟,右手掌侧轻轻压在吧台上,,习惯性地摩挲。
她盯着杯里的浅黄色的酒液兀自出神片刻,忽然用左手食指轻轻敲了几下杯沿。
“叮”,两声清脆的响。
“这次是谁的人?”
“陈老邵。”
沈晋吸了一口,把烟头凑在烟灰缸里点了点,“搭桥手术。”
“哦?”
十三一挑眉毛,也伸过手去,将烟横在烟灰缸上弹了弹。
“这可不是什么难度特别大的手术,又不是见不得光,不一定非要找我吧?”
洪兴十三妹和丈夫韩宾当年收服黎城铜锣湾欠了不少人情账,如今落在十三和山鸡身上,这偿还的方式之一就是请十三做手术。
大部分是见不得光的,比如枪伤或者不正常的刀伤。
“搭桥手术是不难。”
沈晋眯了眯眼睛,又看向十三,“不过陈老邵素来紧张他的夫人,找你也不奇怪。”
原来是陈老邵的妻子,十三点点头。
她爸以前跟她说过,黎城这些能干事的大佬里,陈老邵算是个人物。
一个对自己的糟糠之妻不离不弃的男人,总还有几分人性可以相信。
十三把烟头按在烟灰缸里,碾了碾。
她抬起头,目光幽幽落在吧台后面的酒柜上,望着正中一瓶单独摆放的红酒。
那曾是韩宾送给妻子十三妹的一瓶酒,当时他特意去法国挑选,还在酒瓶身上打了十三妹法语名字。
翻译过来是:牧玉莲。
比起洪兴十三妹的名号,这个名字显然有些普通得过头了,也太女人化。
但它确实属于那个曾经风光无限的港城大帮派洪兴社的唯一女话事人。
十三晃了晃玻璃杯,喝了一口威士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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