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扬烧制的肉食闻着香,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是用煎的,而不是像他们那样烤的发黑,再涂上一些酱料,自然是美味。
而想要煎肉,必要的工具是不可少的。
他们找来许多扁平的石块,并制了很多粗细不一的筷子。
石块是用来煎肉的,而筷子则是程扬铁心要安利给他们的。
用手抓食物吃,实在是太不卫生,他怀疑部落里人口少,很有可能有族人是死于饮食不卫生。
听说肚子里有蛔虫也是会死人的。
如今林子里的果子不多,程扬他们找了很多地方,也才找到几颗挂果的树,折腾出了一些酸酸甜甜的酱,估计只够吃一顿的。
炎有些发愁,他看向几位族老,“你们说,这叟公怎么突然就提起部落联合之事?”
部落联合可不是像他们今日这样的联合,他们目前只是一起狩猎,完事了还是各归各家,若是部落联合,那以后大家就在一个锅里吃饭,睡在同一块地盘上。
“怕不是猜到了咱们有不少的盐巴……”
叟公是个年纪比较大的人,在平均寿命只有三四十的各部落中,他算得上是一个老者,然而却身体健壮,精神抖擞,最重要的是他这人比这些部落里的大多数都聪明,将蓝山从一个闻不见名的小部落拉扯到如今可以和有熊相比的大部落,让人不敢小觑。
“怕什么,咱们事前就将盐巴藏好了!”
经过被抢一事,部落里族人心都发慌,不把好东西藏好,睡觉都不踏实,生怕有人会来抢。
“你没有答应他吧……”
“我当然没答应!”
炎心道,他怎么可能同意,他又不傻。
如今他们朔风和蓝山相比,还是弱了一些,要真是合并到一起,那以后肯定就要听他们的,那就是将部落的掌控权交给别人了。
如今他们部落有吃不完的盐巴,现在还有这么多的山羊,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他是有多想不开才会答应和蓝山合并?
不可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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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今天又有小可爱投雷,非常感动(猛虎落泪)~
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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