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薇尔利特,以后少和嘉德丽雅学吐槽,都把你教坏了。”
林华无奈地道,而后快步走了过去,挡在了那群杀马特混混的前面:“我说啊,现在你们这些lv0都已经拼命到夜跑锻炼身体了吗?”
“哈?语气那么拽,你小子谁啊?”为首的红毛混混站了出来,看了看林华,又看了看一旁的薇尔利特,眼里顿时闪了闪,“哟,这女孩子倒是挺可爱的。”
而被林华见义勇为保护起来的刺猬头此刻又跑了回来,在男人身后探头探脑:“你是来帮我的吗?”
听他这么一说,林华的嘴角忍不住抽搐了一下,暗想着,身为主角却这么怂的躲在一个路人身后,你的人生还真是悲惨啊。
没错,这位被薇尔利特吐槽为海胆的老兄正是本作主角,传说中拥有把妹之手的上条当麻。
“难不成我看起来像是来打劫你的吗?”林华翻了个白眼,继续对着对面的混混道,“既然不是来夜跑的就赶紧回家吧,好孩子就是要早睡早起。”
这群混混全是一群一腔热血却没有任何头脑的普通人,仗着人数多就喜欢作福作威,眼下在他们眼里这样占据了人数优势的情况,肯定不会退缩。
“小子,你很狂妄啊,本来还想你别多管闲事就饶你一命,看来不教训你一顿你是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
“或者你把你旁边这个金发小美妞留下也是可以的啊。”
“我靠,看不出来你这么饥渴,这样的小女孩都要,萝莉控啊。”
“哈哈哈哈哈哈,从小养着当童养媳也是好的啊。”
那群小混混越说越开心,压根就没有注意到薇尔利特的手已经伸到了背后,握住了那把藏在衣服里的匕首。
林华则是纠结地挠着头,有些愁眉苦脸:“听说你们学园都市有关打架的纪律是很严格的,会不会明天就被找麻烦啊。”
混混们一听,笑得更加放肆了,那个红毛走了过来,伸手就要摸薇尔利特的脸。
可手都还在半空中,就见银光一闪,红毛的手掌上出现了一道极深的扣子,鲜血和开了闸似的往外涌。
那群混混压根就什么都没看清,就发现自己的大佬捂着手蹲在地上发出了杀猪一般的惨叫声。而那位小萝莉则慢吞吞的收回了手里的匕首,面无表情,就好像自己刚刚什么都没有干一样。
“这位大兄弟,你没事吧,手怎么样?啊呀,这么深的口子,得做点紧急处理了。”林华一副关心迫切的样子蹲了下来,握住了红毛的手,“我帮你止止血啊。”
在空气中凝结出白雾的寒气一点点漫上了红毛的手,霎时间,只见他的整条手臂全都被寒冰覆盖,如同一具冰雕,自然而然地,血也不流了。
那群小混混吓得立刻四散逃跑,连自己的老大都不要了。
在他们看来,先不说这个出手迅猛的萝莉,但是林华刚刚那冰冻别人胳膊的能力,就起码是lv3的强能力者。
要知道,这群能力者真的动起手来打他们就和切韭菜一样。
红毛躺在地上,几乎快要哭出来了,自己到底是招啥惹啥了,今天居然落入了两个恶魔的手里,看来是命不久矣了。
“躺着干啥啊,还等着我给你叫救护车?”林华嫌弃地看着红毛,没忍住翻了个白眼,“赶紧去医院吧,你这手说不定还能保住。”
大哥,不是你用能力,我的手能变成冰雕吗?
当然,红毛也是敢怒不敢言,立刻灰溜溜地爬起来,步履蹒跚地朝着医院的方向挪动。
上条当麻眨巴着眼睛看着林华,然后鞠了个躬:“谢谢你啊。”
林华摆摆手,截住了他接下来的话头:“行了行了,虚头巴脑的就别说了,咱们来点实际的。”
实际的?
仔细的想了想,上条当麻顿时面露难色、一副好像被人打劫的模样,颤颤巍巍地从口袋里摸出了钱包,大大咧咧地展开:“大哥,不是我不想实际,只是我的钱包里只有两千日元的纸币了,要不我请你喝罐饮料?”
别了,你要是请我喝饮料,这两千纸币可就没了。
“这就不必了,我们初来乍到没地方住,你让我们去你家凑合一晚上呗。”林华弯腰把薇尔利特抱了起来,“你看看,你不会希望这么个可怜的小女孩流落街头吧?”
这个可怜小女孩刚刚可是直接把人给砍了的啊。
上条当麻无语地抽搐了一下嘴角,使劲地挠了挠自己的刺猬头,最终只能点点头:“那就只能一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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