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这个誓言够毒,宜和满意了。
“但是咱们得说好,仡族那边都是山路,车马不能进,你得自己走。”
“没问题。”宜和应得豪气干云,从京城到南疆,几千里地她都过来了,还怕从阿鲁丹到仡族的区区一百来里?她走时殷殷叮嘱,“明天出发可别忘了叫我哦,小心要当三辈子穷光蛋哦。”
“知道了。”
陈山海应承得很干脆。
因为带着小尾巴虽然苦点儿累点儿,但至少衣服上不用沾满她的泪水,心里头好受一些。
第二天一清早队伍便出发。
宜和为了这次行程,还特意换上了一双好走路的小靴子。
但她忘了,她从京城到南疆的那几千里地全是在马车上度过的,娇嫩小脚丫顶多只有在下车疏散筋骨的时候才沾过地,且还是平整的官道,并不硌脚。
而这里的山路崎岖,全靠两条腿,靠腿走也罢了,还一会儿上坡,一会儿下坡,宜和走得摇摇晃晃,面无人声。
“公主,要帮忙么?”陈山笑着问。
宜和觉得他的每一丝笑容里都透着一股子看笑话的嘲讽劲儿。
“不用!”她大声道,“我自己能走!”
“公主可真厉害!”陈山海向她竖起了大拇指,“真乃女中豪杰!不愧是你阿摩姐姐带出来的徒弟!”
温摩手执弯刀在前面开路,腰间束着革带,背上背着雷弩,走起路来身姿拔拔,又悠闲自在,好像在院子里散步一般。
宜和强忍住羡慕的泪水,抬脚正要走,忽见一样东西从脚边游过。
细细的,长长的、青绿色的……
“啊啊啊啊啊啊蛇!!!!!”
宜和一下子跳到了陈山海背上。
陈山海拔刀就想砍那蛇,温摩阻止了他:“这蛇还太小,让它再养两年才好吃。”
好吃……
吃……
宜和趴在陈山海背上,感觉到胃里一阵翻涌。
陈山海和温摩聊了半天蛇怎么吃,开始尝试让宜和下来。
宜和打死不肯。
开玩笑,她走得腿都快断了,现在有一个现成的背脊让她趴着,又宽阔,又厚实,她怎么可能下来?
而且还有现成的好理由:“地上有蛇!”
陈山海无奈,只得作罢。
宜和趴在他的肩背上,还调整了一下姿势,搂住他的脖颈。
啊,繁茂的枝叶遮蔽了太阳,在路上投下一团团浓荫,阳光被筛成斑斑点点,再落到脸上时再没有半点炽热,只剩下明亮。
宜和的脑袋找到最舒服的位置,搁到了陈山海的肩膀上。
陈山海步伐稳定,一晃,一晃。
舒服得简直让人想睡觉。
太完美了。
*
宜和很早就听说过仡族。
在京城人眼里,仡族是个未开化的蛮荒之地,男女杂处,一无媒妁,二无婚姻,京城贵妇们提起的时候每每都伴着惊恐的神情,以至于让宜和一度觉得仡族人可能是一些猴子似的野人。
后来认识了阿摩姐姐,当然再不会这样想。但心底里还是会觉得,阿摩姐姐之所以是阿摩姐姐,乃是因为她是仡族中绝无绝有、出类拔萃的存在,其它仡族人就未必如此了。
是到了仡族,宜和才知道仡族原来是这个样子。
原来人与人之间可以这样平等地相处,没有谁是主人,也没有谁是奴仆,大家都是兄弟姐妹,亲如一家。
原来男子和女子之间可以这样磊落坦荡,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只要开诚布公说上一声,大家便可以得到所有人的祝福。
最让宜和大开眼界的,是仡族人示爱的举动——唱歌。
仡族人,不论男女,只要喜欢上了谁,就在有月亮的晚上,去对方的窗子底下唱歌。
宜和对这个特别感兴趣,拉着那位阿篮姐姐问了半天,然后拉住陈山海的袖子,悄悄问:“你说,我今天晚上去津哥哥窗子底下唱歌怎么样?”
仡族连孩子都能喝的果酒对她来说还是太浓了,她的脸颊上已经有了明显的红晕,唇齿之间也有淡淡的酒气,陈山海不动声色地把她手里的杯子拿走,“好啊,不如我们一起吧。”
宜和惊了一下,酒都醒了:“你也喜欢津哥哥?!”
如果说这句话的是阿刀,陈山海能捶到他变形,但说这话的是公主,他只能翻了翻白眼。
宜和明白了,她愣愣地瞧着他:“你、你喜欢阿摩姐姐啊?”
陈山海嘿嘿一笑。
宜和看着他半晌,忽然夺过他手里的酒碗往地上一摔:“你们这些臭男人,不就是喜欢阿摩姐姐的胸吗?!我也会有的!”
她的声音可不小,陈山海一把捂住她的嘴,把她拉着重新坐下,顺便向四周询问的视线报之以笑容,示意无事,然后低声道:“我的祖宗,我去找我的大小姐,你去找你的津哥哥,这不是正好吗?”
宜和虽然有几分酒醉意,脑子并不糊涂,深知确实是这个道理。
但大概是酒喝多了,心气不知道是哪里奇峰突起,就是不能好好平下去。
不管怎样,两人还是约定了,等到篝火散后,携手并进,见机行事。
宜和先回去换了身衣裳,身上那件坐在草地上,月白色的缎子留下了许多青草印子,爱美的公主当然不允许自己以这副模样出现在月下,于是回到竹楼捣鼓半天,这才下楼。
陈山海靠在竹楼下,等得都快睡着了,两眼迷离间就见一团皎白的影子盈然来到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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