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门的夜间,天空上似乎看不到星星,只是一片浑浊;远处的高楼在夜空里勾勒出巍峨的线条;夜色中的街道则被路灯黄澄澄的光线染成明亮的暖色调。
再细看,却发现大街边上躺着一个人,是个女人。普通人只能大致分辨到这种程度了。但程斯愈有着不同常人的视力。他能分明地看清女人的脸——那可不就是小颖吗?
程斯愈一脸怪异。从小颖躺下去的姿势来看,这家伙分明是喝醉了。嗯,这样一个美女在大街边醉倒,据说会有个专门的名词叫“捡尸”。
于是程斯愈连忙离开了图书馆,一路走到小颖面前。此时她分明已醉得不省人事了,紧闭双眼面色潮红,躺在那里一动不动。才走近身边,就能闻到一股扑面而来的酒味。
这事也让我碰着了,不知道算不算缘分,程斯愈不由得想道。听过老李对她的形容,程斯愈倒是有一些忐忑,但想着毕竟同事一场,该帮的还是帮上一把吧。反正自己人正不怕影子斜,本来就没什么邪念,管别人怎么想呢。
于是他起身要去扶起小颖,这才将手碰到小颖的手腕,便感觉到一股来自她肌肤的细腻和温度,倒是不由心头一颤。
好软好滑啊,他程斯愈这辈子还是第一次用手触碰女孩子的皮肤呢——啊呸!我是正人君子,没有邪念。他稍稍使劲想把小颖扶起来,却发现对方完全软得如一滩烂泥,哪里扶得动......得了,背着走吧。
将小颖拉起来背在背上,背部靠肩位置马上传来了两处柔软的触感。还是红花的程斯愈不由得脸红地浮想联翩。
呃......邪恶了啊......你只是在很单纯地要帮助同事而已。
小颖的脸斜搭在程斯愈肩膀上,带着浓重酒味的气息不停吹过程斯愈耳际,脖颈,挠得他心里直痒痒。那气息还直吹到程斯愈鼻子前,细细嗅来,在酒味之外还有一股若有若无的香味。
啊,受不了,搞得我都想捡尸了......程斯愈满脸通红地用劲驱逐了那些变态的想法,大步向前走去。他也不知道女性宿舍在哪,想问老李又没有手机,只好先背到自己寝室找到老李,再让老李一起带他过去了。
似乎是感受到自己被人背起来了,小颖皱了皱眉头,无力地挣扎了一下,在程斯愈耳边喃喃说道:“不要......”
程斯愈脚下一软,差点跪了下去。
尼玛,女孩子说一句“不要”,怎么对男性杀伤力这么大......
他干脆一路小跑,好不容易气喘吁吁地来到了自己寝室门前。
“老李!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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